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镶黄旗人民法院
多措并举加强诉讼调解工作
  发布时间:2015-12-03 11:03:29 打印 字号: | |
  镶黄旗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,大力开展“诉调对接”工作,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,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、执行全过程,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  一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,实现诉调无缝对接。为减少当事人诉累,减轻当事人负担,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快捷、简易,提高审判效率,我院在立案庭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,在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、案结事了”的原则下,努力扩大调解案件范围,及时做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,真正做到司法服务为民。通过诉前调解机制,法院已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,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节约了法院的诉讼资源,实现诉讼效率的最大化,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。

  二是强化诉中调解,优化民事调解案件的审判机制。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,该院实行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,在审理中坚持先行调解的原则,努力提高涉及调解协议案件的审判效率。对于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,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,不轻易否定调解协议的效力,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作出裁判,赋予其法律强制执行力。

  三是完善诉后调解,积极促进执行实现和解。依托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,构建执行工作协调网络。我院与辖区内的各人民调解组织做好对口衔接工作,由当地人民调解员协助执行局工作人员做好涉及家庭纠纷、邻里纠纷等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解工作,使需要执行的案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履行。
来源: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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